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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2024年度旅游引导资金申报相关问答
发布日期:2024-02-28 16:47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一、申报条件有哪些?

1.在园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组织。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扶持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一致。

2.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有明确可行、适应市场环境的运营管理机制。

3.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及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4.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已经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批或备案的。

5.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必须是符合园区旅游产业发展的总方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的。

6.已获得园区其它财政资金或园区文化体育旅游引导资金扶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7.征信无不良记录。

二、扶持范围是什么?

1.区内旅游景区及属地企业、旅游度假区属地企业、星级酒店、旅行社;

2.区内促进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

3.区内社会力量参与旅游公共服务的项目;

4.区内其他重大旅游项目。

三、扶持对象有哪些?

1.扶持重大旅游项目

对于2023年1月1日起在园区新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核心团队不少于50人的旅游企业,经与招商部门签订产业发展协议,给予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落户奖励,分年度兑付。

2.扶持综合经营贡献增量

对于在园区扎根发展,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旅游企业,2023年企业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根据企业综合经营贡献较前两年度最高值增量,给予不超过增量部分60%,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3.扶持旅游等级品牌

(1)区内企业获得旅游方面国家级、省级、市级、园区荣誉称号的,经主管部门认定,按层级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2)区内企业积极争创、获评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奖励100万元;获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或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3)区内企业获评国家五星级酒店的,奖励30万元;获评国家四星级酒店的,奖励20万元。(4)区内企业获评江苏省五星级旅行社的,奖励10万元;获评四星级、三星级旅行社的,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5)区内企业自筹资金新建或改扩建旅游厕所,获评国家标准Ⅰ类旅游厕所的,奖励10万元;获评Ⅱ类旅游厕所的,奖励5万元。兑现期满后,通过上级部门组织的评定性复评的,当年度按照评定奖励金额的30%给予奖励。

4.扶持旅游品牌活动

由社会力量组织承办的影响范围广、社会效益好、品牌知名度高的各级旅游活动,经主管部门认定,按活动持续性、影响力、参与度等综合评估:(1)对承办国内外重大旅游推广活动,有国际或国家级媒体报道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2)对承办省级旅游推广活动,有国家级或省级媒体报道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3)对举办苏州市或园区旅游推广活动,活动期间参与人次1000人以上或营收5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4)对苏州市、园区牵头组织举办的旅游推广活动,相关企业配合实施的,按活动成本审计金额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5)单个承办公司如在年内有多项活动申报,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5.扶持旅游创新开发

企业在园区进行文化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科技旅游、研学旅游、会奖旅游、演艺旅游等旅游创新产品或业态开发运营满一年,或研发具有园区特色的文旅消费产品,按不高于年度营收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6.扶持旅游等级质量维护

区内国家5A级旅游景区属地企业、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属地企业、国家星级旅游酒店,按相应的国家等级管理标准要求,在旅游设施维护及运营(包括游客中心、旅游厕所、旅游标识、旅游交通、旅游停车场、智慧旅游等)、主要景点维护、旅游质量等级保持方面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的,经主管部门认定,给予实际投入资金审计金额30%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7.扶持旅游企业培训

区内企业组织或参加用于提高服务技能、提升服务品质的相关培训,对其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贴,每家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

四、扶持方式是什么?

1.根据园区旅游业发展方向和本年度申报项目情况,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参与,对所有申报项目开展综合评审,建立“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评估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进行奖励。项目审核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可行性;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申报条件的符合度等。

2.根据项目审核结果,结合资金年度预算和产业发展需要,确定各个项目的奖励资金,制定资金分配方案。

3.所有的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2023年1月1日以后且已完成的项目。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有哪些?

1.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简介、项目内容、项目实施情况说明、创新性与示范性、社会与经济效益等申报依据)

2.申请单位基本材料: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3.申请重大旅游项目奖励的项目还需提供: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与招商部门签订的产业发展协议、核心团队成员明细、完税证明、纳税凭证、社保缴纳证明以及落户奖励证明材料。

4.申请综合经营贡献奖励的企业还需提供:企业前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完税证明、纳税凭证、社保缴纳证明。

5.申请旅游等级品牌评定奖励的项目还需提供:获奖、获等级文件或证书扫描件,或通过评定性复核文件的扫描件。

6.申请旅游品牌活动奖励的项目还需提供:审批备案文件(如有)、能够证明活动参加人数或营业收入的相关材料、能够证明活动投入的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及活动图文总结。

7.申请旅游创新开发奖励的项目还需提供:旅游创新产品上年度营业收入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8.申请旅游等级质量维护补贴的项目还需提供:项目清单、能够证明为保持旅游质量等级投入的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投入前后的图文对比说明。

9.申请旅游培训补贴的项目还需提供:培训方案、培训通知、参训人员名单、能够证明培训投入的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及培训图文总结。

10.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