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苏州市服务业发展,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苏州实际,修订本办法。现将《苏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示,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12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jc@czj.suzhou.gov.cn。
联系人:苏州市财政局 经济建设处 孙清箫,联系电话:0512-68616752。
pt电子游戏:《苏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发布)
苏州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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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1-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