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局组织编制了《河湖健康评价规范》,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见附近1,附件2),希望广大市民和相关单位积极献言,提出意见,并于2020年12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3336967@qq.com;
(二)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苏州市新区玉山路11号苏州市水务局水资源和供水处(邮编:215011)。
联系人:吴丹文68250244
附件1:河湖健康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2:河湖健康评价规范编制说明
苏州市水务局
2020年12月11日
网友留言
截止时间: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