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单幢房屋涉及一个单元的维修,由单元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分摊;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元的维修,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元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分摊。具体情况请向所在地的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