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结算年度调整,恶性肿瘤放化疗治疗期、康复期的起止日期也相应调整。职工医保恶性肿瘤放化疗治疗期、康复期在2021年3月31日到期的,顺延至2021年6月30日;居民医保恶性肿瘤放化疗治疗期、康复期在2022年3月31日到期的,顺延至2022年12月31日。
例:赵大爷,职工退休,在2020年1月1日办理了肿瘤放化疗治疗期的门诊特定项目,经过一个医保年度的治疗期治疗后,应于2021年4月1日进入康复期。由于2020年医保年度顺延至2021年6月30日,所以赵大爷的治疗期,所以赵大爷的治疗期增加三个月,顺延至6月30日,7月1日开启2021年职工医保年度后,赵大爷才进入康复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