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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民政类知识答问
创业社保补贴相关问答
发布日期:2023-05-12 22:48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哪些人可以申请“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根据苏州现行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在苏创业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外地户籍人员、在苏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外地户籍人员可申请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2.需要符合哪些申请条件?

在苏州创业并进行商事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正常运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按月拨付,申请人须在自办实体名下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欠缴或中断缴纳社保期间,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缴后亦不予发放。

3.“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按照当年企业参保缴费基数,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合计单位缴费比例计算,按实补贴,最高不超过当年企业、个体工商户各险种参保缴费基数下限计算单位缴纳部分之和的120%。如有各项社会保险基数、费率调整的按照对应新基数、费率计算。

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下所有创业实体的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36个月)。

4.需要去哪里申请?携带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可以至自办实体注册地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须携带《苏州市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执照、补贴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提供户口簿;

(2)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3)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提供学位证书;

(4)两类外地户籍创业人员提供居住证。

5.苏州市各级创业管理机构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