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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保障房收入条件进一步放宽

时间: 2021-04-01 15:49 来源: 常熟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常熟市2021年度住房保障第一批次申请工作于4月1日正式开始。与去年相比,今年的住房保障申请基本收入条件进一步放宽。

2015年,常熟市取消施行多年的政府统一建房,实施配租、配售的模式,全面施行住房保障货币化补贴方式,即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并实现住房保障全覆盖,突破原三环路范围,将保障范围从市区扩大到乡镇,实现城乡一体化。其中,住房保障购房补贴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用于自住不超过144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时,政府给予相应货币补贴;住房保障租房补贴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自行租赁住房时,政府给予相应货币补贴。

今年,常熟市仍将采取这两种方式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常熟市房管处住房保障科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申请依旧分为上、下半年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4月1日至4月30日,第二批次为8月1日至8月30日。凡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家庭,在规定期限内,凭申请家庭、申请人 (含配偶)双方父母家庭、已婚子女家庭户口簿,以及申请家庭所有成员的身份证、上述家庭的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

今年常熟市住房保障申请基本条件进一步放宽,主要体现在收入方面。申请购房补贴的家庭,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从去年的4600元以下提高到4770元以下。申请租房补贴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4600元以下提高到4770元以下;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2880元以下提高到2980元以下。需要注意的是,拥有汽车且合计购车价格超过15万元(含转让、报废等情形不满1年)的家庭不得申请本年度住房保障;除用于家庭突发事件处理和大病医疗支出等情况外,人均消费明显高于常熟市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高消费行为,及对家庭高消费行为无法提供或不配合提供说明材料的,也将认定为不符合当年度住房保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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